湖滨区农林水利局
关于非典防治期间几项规定的通知


局属各单位:
    为了配合全区非典防治工作,结合我单位实际,特提出如下规定,望全体同志遵照执行.


一、本局职工严禁外出,凡因公因事外出的,严格履行请消假制度。局班子成员外出要向区分管领导请假,站所负责人外出须向局领导请假,一般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请假.


二、局属各部门在非典防治期间, 要结合各自本身工作实际,深入农村宣传防治非典的政策措施, 同时利用工作便利尽可能地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,尤其是在“三夏”期间,要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服务。
三、“三夏”期间,局职工严禁回家收麦,希望家在农村的同志,提前做好安排。


四、要做好本单位所在环境的卫生防疫王作,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办公区域,要在办公地点的进出口设立监测点,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、消毒、测体温、查验证件等。


五、搞好本局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王作,要坚持天天打扫卫生,天天喷洒消毒液,开窗办公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。本局所有车辆外出回来,要严格消毒。


六、本局职工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做到“四勤”“三好”“二不”,即勤洗手、勤洗脸、勤饮水和勤通风, 口罩戴好、心态调整好和身体锻炼好;不到人群集聚的地方,不参加聚会。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加强锻炼,确保身体健康。


七、如发现发烧、咳嗽、呕吐等症状的,要及时报告,不得隐瞒,并及时到指定医院检查。


八、各家属楼要采取群防群治的有效措施,加强非典防治工作。


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将视情节轻重,按照上级有关规定,严肃处理。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二00三年五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