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林水利局文件

三湖农林水[2003]21号



湖滨区农林水利局
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意见

    局属各单位:
为切实加强我局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,防止疫病发生、传入和蔓延,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广大干部职工正常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秩序,夺取防治非典工作的全面胜利,特制定本工作意见。


    一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非典科普知识和防治常识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各,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,使每个职工清楚自己在非典防治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,科学全面地认识和预防非典,自觉做到"四勤"、"三好",积极参与防治工作,做到群防群守,严防严控。


    二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领导亲自抓,负总责,领导班子中要明确专人负责非典防治工作。对主管领导和局属二级机构的单位签定防治非典工作责任书,明确责任,形成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。

    三、狠抓人员出入管理。采取措施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,严防外来人员造成疫情输入。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因公、因私外出管理工作,落实近期一律不得外出的规定,严禁到疫病流行地区休闲旅游。确需外出的单位、干部、职工要按照我局外出管理制度请假。对从疫病流行地区返回的,要严格进行登记、体检,并采取观察、隔离等措施。对单位人员外出管理不严的单位,要严肃处理,追究责任。


    四、坚决切断传染源。对有接触史的人员,在及时上报的同时、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,不与外人接触,不能走亲访友,隔离时间不得少于14天。对有发热,干咳等症状的人员,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及定点医院诊治,对疑似病人依照非典防治预案处置。